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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新闻

通知公告

一、组织工作

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和招生专家组,负责报名材料的审查、复试名单的确定、复试工作的安排等。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招生专家组在对报名材料进行认真筛选、讨论后,遴选出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。

二、复试安排

复试时间:2023年12月6日-12月8日

笔试环节:2023年12月6日 具体安排请复试考生查阅邮件通知。

面试环节:2023年12月7日-12月8日 具体安排请以各面试组通知为准。

三、复试要求和录取原则

复试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、专业素质、操作技能、外语口语水平、思维能力、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。复试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,请准备PPT,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、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。

复试笔试、面试采用现场方式,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,60分为及格。笔试和面试任意一项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笔试不及格者不予进入面试环节,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。根据专业招生名额依总成绩名次择优录取。

四、拟录取结果

拟录取名单报请研究生院批准后,通过beat365亚洲版官网网站进行公示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.考生应按规定提前到达笔试、面试地点。提前准备身份证原件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(在读学生准备学生证原件)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,并按复试组要求进行核验,核验具体时间由各复试工作组另行通知。

2.我院将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,如考生不遵守上述规则,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,有违纪、作弊等行为的,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严肃处理,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,并记入《考生考试诚信档案》;涉嫌违法的,移送司法机关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追究法律责任。

3.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。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,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;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,我校将按教育部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。

4.未按期参加复试者,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,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。

5.联系电话:010-62757487


附件:复试名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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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24日